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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ldquo61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1/8/7 18:11:0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让保护耕地的措施硬起来,年6月18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对某集团公司生态破坏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该案网络公开听证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例网络公开听证案件,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显东参加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听证会现场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某集团公司为修建夏蓉高速公路,在七星关区团结乡某村设置临时采石场作为料场,但在公路工程结束临时采石场闭矿后,该公司未依法对该临时采石场土地进行恢复治理,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院经审查于年4月13日立案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案件办理期间,该公司积极与本院及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主动对破坏现场进行治理恢复,修复了被损害的耕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听取了某集团公司陈述,参会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发表了意见。听证员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已得到治理恢复,被占用的耕地已经进行了复垦,种上了农作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维护,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不予起诉意见。

廖显东强调,修建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应该支持,但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必须依法保护。检察机关对本案进行立案审查,是在与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调查后,共同发力督促当事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修复被破坏的地质环境和对土地进行复垦,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通过这一案例教育、帮助更多企业、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遏制企业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据悉,在“6.18”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毕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生态保护专项活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宇陪同白甫河省级河长、市级总河长周建琨、白甫河市级总河长杨昌鹏对白甫河观音桥花牌坊污水处理厂、白甫河(金海湖段)保河断面、白甫河(吊兰社区)吊兰桥断面河湖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巡察;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三级两长”暨“河长+检察长”大巡河活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到乌须河开展河长巡河活动;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到洪家渡开展“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专项活动;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到清池镇(赤水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医疗废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到草海开展“草海环境整治成效巡察”;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到赫章前河、后河开展巡河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享自然成为全市人民行动自觉。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宇参加“两长”巡河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两长”巡河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河长巡河活动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爱护环境从我做起”活动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草海环境整治成效巡察”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河活动

图文

第八检察部编审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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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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